什么情況下采用萃取比蒸餾更經濟合理
蒸餾的一般目的,是分離在任何給定溫度下具有不同蒸氣壓的物質。蒸餾指的是將混合物分成兩種和兩種以上具有不同沸點之餾分的物理分離。
如果加熱由兩種易揮發物質組成的液體混合物,則從液體蒸出的蒸氣,要比液體具有較髙濃度的低沸點物質。反之,如果冷卻熱的蒸氣,則比起低沸點物質來,高沸點物質具有以較大比例冷凝的傾向。
萃取和洗滌是利用物質在不同溶劑中的溶解度不同來進行分離的操作,萃取和洗滌的原理是一樣的,只是目的不同,從混合物中抽取的物質,如果是我們所需要的,這種操作叫做萃取或提取,如果是我們所不要的,這種操作叫做洗滌,通常用分液漏斗進行液體萃取。
一般來說萃取過程比蒸餾過程要復雜得多,萃取的費用也比較高,有時候溶劑還有可能污染產品。所以在實際的操作中,在一般情況下,凡是能用蒸餾操作分離混合物時,盡量不用萃取方法。但是在一些場合下,萃取則比蒸餾更經濟、更合理。這時就可以優先考慮采用萃取的方法。
1.如果混合液中各組分沸點相近,甚至互相重疊,或各組分的相對揮發度接近1,這類物料是難以用蒸餾操作分離的。這時就可以考慮采用萃取的方法來進行分離。
2.如果混合物料是恒沸物時,可采用恒沸蒸餾、萃取蒸餾或液體萃取等操作進行分離。
3.對于一些熱敏性混合物,如用蒸餾方法就得釆用高真空分離,但用萃取操作則比較經濟。這時就呆以考慮采用萃取的方法來進行分離。
4.對于一些從稀水溶液中回收沸點比水高的有機物,如用蒸餾就要消耗大量熱能來汽化大量水分,所以可以先用適當液體萃取然后再進行蒸餾就合算得多。